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制订颁布《广东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管理方法。与此同时,广东省司法厅借助广东司法鉴定工作中工作机制,会与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和广东省银保监局一同制订《对于进一步标准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流程的意见和建议》(下称《意见》)、《对于进一步标准司法鉴定主题活动中鉴定材料提取 工作交接等应用程序的通告》(下称《通知》),省司法厅还下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手管理条例》(下称《助理管理办法》)。根据“一个规章、一个建议、一个通告、一个方法”,广东省搞出司法鉴定领域组织建设系列产品“组合策略”,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方面,标准司法鉴定主题活动,提升司法鉴定品质和公信度,推动我国司法鉴定行业规范井然有序、身心健康发展趋势,维护保养公正司法和广大群众合法权利。
未签署委托相关文书
不可出示司法鉴定意向书
《意见》对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流程开展标准,确立委托人和司法鉴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鉴定精确执行,防止因委托程序流程缺陷危害鉴定建议直接证据法律效力状况的产生。
依据司法鉴定委托相关文书的签署行为主体的不一样,《意见》确立了“合同书委托与信件委托”二种委托方法,并优化了二种委托方法的相关文书內容规定、模版规定。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组织开展鉴定的,一般通过一同签署《司法鉴定委托书》的方法确立彼此的支配权业务流程(通称“合同书委托”),审理案件机关单位、行政单位、仲裁委员会、协商机构委托司法鉴定组织开展鉴定的,可以“合同书委托”,还可以根据出示《司法鉴定委托函》的方式开展委托(通称“信件委托”)。《意见》还要求司法鉴定风险性尤其告之规定,对存有国家规定理应在委托相关文书中注明的风险性告之外,存有相对应情况的,司法鉴定组织理应出示《司法鉴定风险性尤其通知单》,书面形式告之委托人,如委托人不愿意担负有关风险性的,司法鉴定组织可以不接纳委托。
为了更好地更强、更便捷的进行鉴定主题活动,《意见》对签署委托书、执行鉴定、出示鉴定意向书的时长规定作出要求。与此同时,规定禁止在未签署《司法鉴定委托书》或出示《司法鉴定接纳委托函》的情形下,出示司法鉴定意向书。
在委托承诺事宜的更改与确定层面,对出示司法鉴定意向书以前,必须变动委托事宜、鉴定收费标准等承诺事宜,或是很有可能危害鉴定过程、鉴定結果的主要事宜必须进一步确定的,《意见》规定彼此以书面通知开展确立。
《意见》还要求了无书面通知,司法鉴定组织不可拒不接受审理案件机关单位、行政单位、仲裁委员会、协商组织的委托;对存有书面通知不可以接纳委托的,理应表明书面通知。
司法鉴定组织不可委托
别的组织和本人委托提取鉴定材料
保证鉴定材料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是确保司法鉴定品质和权威性的基石,《通知》进一步标准委托我国司法行政备案的司法鉴定组织、司法鉴定人(没有侦察机关单位开设的鉴定组织以及鉴定人)执行鉴定主题活动中鉴定材料的提取、接受、存放和运用个人行为。
《通知》确立了鉴定材料定义,并依照原材料特性、功效不一样对鉴定材料开展归类,关键对鉴定材料的提取、工作交接开展具体要求,确立提取鉴定材料基本准则,明确提出即时纪录、即时授予唯一标志、核查被告方真实身份、照相归档等一系列规定。
对提取人身安全有关鉴定材料,《通知》严苛规范了相应的提取方法。例如规定提取时务必核查被告方真实身份,打印其身份证证件并存进有关档案资料,被告方真实身份待确认的,应拍照其正脸免冠照归档。司法鉴定组织分配工作人员提取人身安全有关鉴定材料,正常情况下应在司法鉴定组织居所进行;被告方确实有艰难没法到司法鉴定组织或必不可少到案子(安全事故)当场等特别场地提取的,须严格遵守出门提取鉴定材料的相关要求。出门提取的人身安全有关鉴定材料需由提取人亲自送到司法鉴定组织,禁止根据邮递、快递公司或委托别的工作人员送到司法鉴定组织。提取鉴定材料理应由不少于两位司法鉴定组织工作员开展,严禁司法鉴定组织委托别的一切单位和本人委托提取鉴定材料。
《通知》确立,解决提取全过程全程录影,并集中化储存到司法鉴定组织特定机器设备储存三年以上,或刻制公章光碟存进鉴定档案资料。除全过程录影外,提取和送到全过程务必即时纪录,包含纪录抽样時间、抽样地址、抽样人、被取样人或物,被抽样人或物的相关信息内容,提取鉴定材料的名字、类型、总数、特性、唯一性标志等信息内容。
鉴定材料工作交接层面,《通知》规定司法鉴定组织只有接受委托人以及受权委托代理人给予的鉴定材料,不可接受别的一切个人和单位给予的鉴定材料。审理案件机关单位、行政单位、仲裁委员会、协商机构扣除被告方给予的鉴定材料,转交司法鉴定组织执行鉴定前,理应机构被告方对鉴定材料开展举证或确定,保证鉴定材料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多方面一同委托司法鉴定组织开展鉴定的,多方委托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一同签定“一同认同鉴定材料声明书格式”,与鉴定材料一并转交司法鉴定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理应对每一份鉴定材料授予唯一性标志,保证该标志在本组织全部鉴定材料中不被搞混。
《通知》确立了司法鉴定组织对鉴定材料的监管规定。一方面要求司法鉴定组织在存放、应用鉴定材料全过程中,保证鉴定材料处在可控性情况,规定鉴定材料在鉴定组织内部结构运转历程中理应即时纪录并签字。另一方面要求司法鉴定意向书中理应确立记述的鉴定材料基本信息,与此同时对于提取鉴定材料的主要不一样,明确司法鉴定意向书中能不能立即反映人的真实身份或是真实身份关联、是不是必须做尤其申明。
标准司法鉴定助手管理方法
弥补规章制度空缺
对于近些年依法查处的司法鉴定违反规定案子中,经常会出现助手替代鉴定人执行鉴定主题活动或是助手在鉴定主题活动中违背流程要求等情况,广东省司法厅最近制订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手管理条例》(下称《助理管理办法》),对鉴定组织招收鉴定助手的报备和鉴定助手的工作标准、监管做出系统软件要求,确立鉴定助手可以輔助参加鉴定工作中的界限,确立鉴定助手工作责任担负行为主体,推动严格执行法定条件申请办理鉴定案子。
《助理管理办法》要求,鉴定助手可以輔助参加鉴定主题活动的签署鉴定委托书、提取(接受或是存放)鉴定材料、第三方检测、拟订有关相关文书、管理方法鉴定档案资料等阶段的工作中,不可执行在鉴定意向书上签字、法医鉴定临床医学鉴定中查验被鉴定人身体等“鉴定人亲身经历阶段”的工作中。鉴定组织不可分配鉴定助手在没经鉴定人允许的情形下,参加“鉴定人承担阶段”的工作中。